污泥资源化产业的制度设计和相关政策,要充分体现全1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维护生态平衡。国家必须采取适当的经济政策对生产活动进行干预,结合经济活动中的环境外部效应,确定恰当的边际社会成本,减小乃至消除边际私人成本与边际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从宏观上要设计合理的规章制度和科学的政策导向,坚持***服务、监督与市场化运作并举的方针,积极推动污泥资源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微观上,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泥处理处置价格,利用价格杠杆,实现固废处理和资源利用的动态平衡,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的干化、焚烧、填埋处置方式。
污泥处理处置投资规模预测
首先有关污泥处理处置投资规模预测问题,污泥的条件、地方***的财力、地区的地理与土地资源状况、污水处理厂的布局、污泥产生量、污泥的市场出路、环保要求等因素将决定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路线的选择。从活性污泥的理论上讲,在一个推流式的曝气池内,溶解氧的含量变化也是符合《BOD》一文中的水体污染降解的变化曲线的。技术的选择决定了污泥处理处置的成本,将决定投资总量需求的预测。但是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选择需要因地制宜,干化焚烧、填埋以及有条件进行土壤改良、农用及园林绿化肥料或作为水泥生产、制热工厂的燃料等不同技术处理投资相差很大,特别是可资源化的情况下还会有一定的收入,因此做出***范围内确切的投资总量预测是有困难的。特别是在现阶段各种技术处理方案还在探索之中,个案居多,还没有形成公认的业内平均成本。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明确污泥处理处置的投融资原则以及***和企业的责任分配,对不同的地区进行分类指导,是目前可行的做法。而具体落实到每个地方***需要不仅制定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同时还要制定投资规划,落实融资和建设、运营体制等事宜。
污泥处理处置现状
纵观我国对于污水处理的研究,我国的污水处理行业对于污水处理比较重视,而较为忽视对于污泥方面的处理。并且由于我国存在的污水处理厂较少,进而产生的污泥量也较少,因此对于剩余污泥的处理一直没有得到较高的重视。
现如今随着我国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污水的产生量急剧加大,在对生活污水处理量加大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对于污泥的处理的压力增加。资源化原则的具体要求是指,在对污泥进行处理时,对污泥中含有的钾磷氮等元素进行回收和处理,使之形成可以被利用的有用能源,在保护环境的同时还能变害为利。随着城市的发展,污泥的处理处置问题已经成为了一大难题,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建设。有些城市甚至出现了“污泥围城”的现象。由于早期的一些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设施和工艺上面存在缺陷,往往是将污水和污泥的处理分为两个不同的单元进行。对于污水处理单元加以重视从而获得较高的污水处理率,却没有对污泥排放进行严格的监管。更有一些处理厂,为了节省费用和时间,直接忽略了对污泥的处理,直接通过简单堆放、填埋以及随意外放的方式将污泥排放出去。由于污泥自然降解的时间较长,前期的污泥没有降解,新的污泥又堆放了过来,并且污泥对于土地和周围环境会产生污染,长此以往,将会给城市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进而限制城市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