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处理-婚姻家庭纠纷-【郑州安博】律所(查看)







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但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在离婚中都为了财产问题而反目成仇,势必要把一分一毫分得清清楚楚。

现行《婚姻法》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从法律***、企业类别、律师业务类型等各方面对团队成员进行精细的分工,以便为客户提供对口的、更加***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解决诸多法律难题,比如婚姻家庭纠纷,受到了人们的一致肯定。


离婚是现在社会中出现频率非常高的现象,而在进行协商时,双方非常有可能因为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问题产生矛盾,引发婚姻家庭纠纷,关于这些问题,我国《婚姻法》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对于处理婚姻家庭纠纷,【郑州安博】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我们律所内的律师人员有着***的法律知识,可以为客户提供***的问题解决方案,如果您想要咨询的话,欢迎致电联系我们,或者是咨询我们的客服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现在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了,因此对于夫妻来说,如果一方出现以下情形的话,另一方要求离婚的会比较多,下列情形是可以法定叛离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一方依法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的伤害夫妻感情的。

(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3)受对方的迫害、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迫害,或伤害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郑州安博】是一家专门定位于为企业提供全新模式的法律顾问服务,兼具其他民商经济业务的***化、规模化、公司化管理的商务律师事务所,如果您遇到了婚姻家庭纠纷等法律问题,可以到我们律所进行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完善的法律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处理-婚姻家庭纠纷-【郑州安博】律所(查看)由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从事“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北京安博”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为先,用户至上”的原则,使【郑州安博】在法律服务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成长期物流企业法律顾问,成长期科技企业法律顾问,成长期食品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姓名: 周主任 女士
手机: 17637188688
业务 QQ: 1034985053
公司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电话: 0371-55370037
传真: 0371-5537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