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范围
人事关系在县以上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单位的,须在现工作单位工作2年以上。2015年12月31日前已到退休年龄的技术人员不列入本范围。
目前,陕西省技术人员资格工程师系统汇聚了全省2013年以后取得的工程师资格及2020年以后取得的工程师和省管资格信息。
该系统上线运行后,工程师和省管资格考试通过的人员一经公布,会及时导入系统,自动生成电子书,技术人员可在时间通过任意一台终端打印本人电子书,解决了发放周期长、补ban难的问题。电子与纸质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岗位聘任、职务评聘、注册的有效凭证,并可在线验证真伪。
我省技术人员2020年以后取得的工程师和资格将不再发放纸质。2020年以前的纸质资格损坏或丢失需补ban的,按原渠道受理审核后生成电子,补ban人员可在陕西省技术人员工程师系统自行打印。
温馨提示:技术人员个人登录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试运行)—个人服务—快速链接—陕西省技术人员资格工程师系统栏目,自行或打印本人资格。
申报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
1)本ke,工作满一年;
2)专ke,工作满三年;
3)中专,工作满五年;
4)无学li(高中,技校),工作满七年;
二、中ji工程师
1、有助理:
1)硕士满三年可直接认定;
2)助理满四年,本ke工作五年;
3)助理满四年,大专工作七年;
4)助理满四年,中专工作十三年;
2、无助理,破格:
1)本ke,工作满七年;
2)专ke,工作满十年;
3)中专,工作满十六年;
三、高ji工程师:
1、有中ji
1)本ke、硕士,中ji满五年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