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贵阳市乌当区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贵阳乌当区卫生许可证、代办贵阳乌当区工商营业执照,欢迎随时来电咨询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
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新办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的明(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经营企业提交);
8.食品类别类型申报表;
9.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效明。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
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许可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效证件及健康证复印件;
5. 负责人明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明复印件。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流通延续许可申请书》;
2.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效明;
4.负责人明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明复印件。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补办
食品经营者申请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2. 在报刊上刊登的作废声明;
3.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效明
4. 负责人明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明复印件。
五、《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注销许可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4.负责人明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