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
指在技术研发或产品开发中,对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从技术和法律层面进行剖析、整理、拆分和筛选,从而确定用以申请***的技术创新点和技术方案。即,从创新成果中提炼出具有***申请和保护价值的技术创新点和方案。
***挖掘是为了从科研生产当中发现可以用来申请***的创新点,让科研成果得到充分保护,从而使科研过程中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得以回报,是一项极富技巧的创造性活动,是将技术创新以申请***的形式确定下来,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挖掘工作要建立在对技术创新的把握基础之上,是对技术创新的后续工作,能够充分体现企业或者单位的创新能力。经***挖掘后形成的***,则是企业单位宝贵的无形资产。
***挖掘步骤
当你开始有想写***的想法时,要召集公司的技术人员(包括现场工艺人员和实验室研发人员)进行头脑风暴,头脑风暴的主题是公司的产品或者竞争对手的产品还存在哪些可以开发的地方,确定好***的主题。
确定好***主题之后,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相应主题***的检索,包括中文的和英文的***,在检索完成之后需要对***进行阅读,分析所搜到的***的撰写目的以及其所撰写的产品或方法任然存在的不足。
技术人员将各自检索到的***的目的和不足进行汇总,然后在进行一次头脑风暴,根据其他***上存在的不足想出自己可以撰写的***的目标,***挖掘结束。
***优先权
***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次在某国提出***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次***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此商标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优先权的类型
(1)国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次提出***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i识产权局***局提出***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本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
(2)国际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次提出***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同一外观设计在外国***次提出***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申请的,中国应当以其在外国***次提出***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该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优先权的注意事项
(1)优先权是***申请权的一项附属权利,没有***申请权也就是没有优先权;
(2)只有在***申请人提出了***申请后,***申请权才可能衍生出优先权;
(3)优先权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优先权限期内,优先权才有效,过期则无效;
(4)***申请人所提出的先后两份申请如果在同一个国家,***申请人所享有的优先权为本国优先权;如果在不同国家,则为外国优先权;
(5)优先权不能自动产生,即***申请人在提出在后申请时主张优先权的,必须在提出在后申请的同时提出优先权要求申请,并按规定提交了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才能产生优先权;
(6)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与在先基础申请必须具有相同的主题,但在后申请的主题可以是在先的基础申请的改进。
请求提前公布的好处
根据我国***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务i院***行政部门收到发明***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i院***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那么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提前公开的声明,会给***申请提前公开的好处?"***申请人带来哪些好处呢?
在某些情况下,提交***提前公开的声明,在申请日起满18个月前即行公开,对申请人是有利的。
(一)根据***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发明***权的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但根据***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权人只有在发明***权被授予后才被赋予主张禁止他人实施其***的权利。在此情况下,不管是为了有效延长可行使***权的时间,还是为了与产品的生命周期相匹配,***申请人都有必要争取尽早获得***权。要想使***申请获得授权的时间尽可能的提前,请求对申请文件提前公开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发明***申请要获得授权,必须经过实质审查阶段,而实质审查又必须在***申请文件被公开之后才能进行。因此,从理论上讲,提前公开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将其申请文件进行实质审查程序的时间提前。
(二)根据***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发明***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即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也就是获得所谓“临时保护”。很多发明***申请所涉及的产品和(或)方法在申请日以后即由申请人通过产品上市或发表***等方式进行了公开,在此情况下,将***申请文件提前公开以获取“临时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对于那些很容易通过反向工程获知其发明内容的产品。虽然由于***法没有对“临时保护”涉及的费用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所谓的“临时保护”实际操作起来并非那么容易。但是,在申请***的技术已经出于事实的公开状态的情况下,提前公开至少可以对社会公众,尤其是相关行业的竞争对手以警示作用。
(三)根据***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抵触申请只能用于评价***申请的新颖性,但不能用于评价***申请的创造性。在此情况下,将***申请提前公开可能会对竞争对手的在后***申请的创造性产生有效的负i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