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欧盟获得***权有以下好处
(1)、依照欧洲***公约的规定,一项欧洲***申请,可以指i定多国获得保护。一项欧洲***可以在任何一个或所有成员国中享有国家***的同等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简化在多国单独提交***申请的手续,节约开支,方便申请人;
(2)、欧洲***是按照统一的法律审查批准的。不会因为各国***法在程序和审查要求的不同而造成不同后果,给申请人以安全感;
(3)、欧洲***审批的效率和质量 有保证,要比逐个国家申请程序既快又节省开支,特别是商业上能提高发明的价值;
(4)、欧洲***局采用英、法、德三种语言,对申请人有较大的选择使用语言的自由,从而也减少了逐一国家以不同语言申请的费用;
(5)、欧洲***局采用检索与审查分开进行的程序,既有利于申请人对***申请及时处理,也有利于国际***合作条约的协调,方便了提交国际***申请的申请人。
对比巴黎公约和PCT操作流程可知,两种途径操作流程中A步骤是完全相同的,由此产生的费用也相同(约几千人民i币); C步骤在操作的时间和手续上略有差别,但在希望获得保护的国家对该项***申请进行审查方面是相同的,由此产生的费用也大致相同(各国收费不同,平均每个国家大约是5万元左右人民i币)。另外,通过PCT途径向其他国家提交***申请在操作流程上比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多了一个步骤B,步骤B所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PCT国际费、检索费、传送费以及初步审查费,大约合计1至2万元人民i币。由此看来,通过PCT途径比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多花了1至2万元人民i币。但是,这多花的费用是不是物有所值,什么情况下该花,什么情况下不该花,下面进行进一步分析。
一项***要向外国提交***申请,选择巴黎公约或者PCT中的哪种途径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所提供发明创造的类型。
我国***法规定了三种发明创造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巴黎公约可以受理这三种类型的发明创造,而PCT只能受理发明和实用新型,如果企业要在外国申请外观设计的***保护,则只能选择巴黎公约这一种申请途径。
2、申请***目标国的数量和申请人资金状况。
由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需要在12个月内完成向各个目标国提交***申请以及翻译等工作,相应地,也要缴纳A、B、C步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根据前面介绍可知,C步骤所产生的费用相对其他步骤而言是巨大的,如果目标国家数目较多,C骤所产生的费用将更加庞大。例如,目标国为10个,那么,C步骤所产生的费用大约合计50多万元人民i币。由此可知,当目标国数目较多时,申请人需要在短时间(12个月)内支付相当多的费用。而通过PCT途径,在临近30个月的时候才需要支付C步骤所产生的费用,在12个月内只需支付A和B步骤所产生的费用。由此可见,对于目标国数目较多、申请人当前资金又不十分充足的情况,选择PCT途径更适合一些。另外,采用PCT途径C步骤费用的支付时间可以推迟到30个月左右,而非巴黎公约规定的12月,而推迟支付的C步骤费用在推迟的这段时间内为申请人所带来的利息已经接近于B步骤的费用了,因此,表面上看来,PCT途径比巴黎公约途径多支付了B步骤费用,但如果考虑C步骤利息的话,实质上并没有多支付。
3、发明创造的价值和获得外国保护的时间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在12个月之内就进入了目标国的国家阶段审查,因此,相对于PCT大约30个月进入目标国而言,巴黎公约***申请接受实质性审查以及获得授权的时间通常会早很多。因此,如果申请人希望发明创造尽快进入国际市场,并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价值比较有把握,则适宜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向目标国提交***申请。
相反,如果申请人对自身发明创造的价值把握不大,而且该发明创造涉及的产品并不急于进入国际市场,那么,就适宜通过PCT途径向目标国提交***申请。因为通过PCT途径,在真正进入目标国的国家阶段之前,可以根据B步骤所述的国际阶段中的国际检索以及国际初审对***申请的创造性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B步骤的国际检索和国际初审阶段就得出发明创造没有创造性,即使进入国家阶段也很有可能不被授予***,那么申请人就应该慎重考虑是否还继续进行国家阶段,以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再者,申请人可以通过国际阶段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初审报告对***申请报告进行修改,这个阶段进行修改的话,只要通过中国国内的代理机构即可。如果进入了国家阶段,那么修改***申请报告就必须通过目标国的代理机构,花费比国内要高很多。
4、目标国是否确定
随着经济***化的发展,一项***产品的潜在国际市场不可能很快就确定下来,开始认为产品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比较会有市场,可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后往往会觉得发展中国家才是产品***i大的需求方。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必须在12个月内就确定出目标国,而PCT却可以延长至30个月。所以,对于在短时间内就能确定潜在市场国家的***产品,可以通过巴黎公约申请。但在短时间内无法确定目标国的话,PCT不失为一个良好的选择,PCT公约能避免由于时间紧张而盲目选择目标国,为申请人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保护是什么?***保护的方式和特性是什么?
***保护是指在***权被授予后,未经***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在***权受到侵害后,***权人通过协商、请求***行政部门干预或***的方法保护***权的行为。下面由商专小编告诉你***保护的方式和特性:
一、在***权被侵权后,***权人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保护自己的***权:
1、协商、谈判;
2、请求***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3、提起***侵权***。
二、***保护的特性:
1、地域性
地域性就是对***保护权的空间(国别)限制。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保护权是不被确认与认可的。如果***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保护权,就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另行提出***申请。但如果是加入了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的,情况另议!否则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保护权。
2、客体
客体是指***保护的对象,也就是说,可以取得***保护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法的规定,给以***保护的客体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三者统称为"发明创造"。不过,在我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虽然是以***保护,但不应认为是《巴黎公约》上所说的"***"。因此各国对***保护的客体的规定不尽相同。
三、***保护的期限与终止
1、***保护的期限
(1)自申请日起,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直到***权的终止。
(2)自然终止:***保护期限届满
(3)提前终止:未缴付年费或主动提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