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da院执行案件如下
1、解答与合同执行案件有关的法律咨询;
2、代理未执行案件各类疑难执行案件(例如:被执行人后所遗留zhai务);
3、代办未执行案件申请程序xing事宜,代拟执行申请书;
4、准备申请执行的有关文件与zheng件;
5、代理被执行人申请暂缓执行;
6、协助申请执行人分析、研究对方执行dan保申请条件,避免法律风险,处理dan保财产转移、隐匿、变卖、毁损等突发事件;
7、代理执行案件异议申请;
8、代理未执行案件和解事宜,达成和解协议,处理和解后因当事人反悔导致的恢复执行等问题;
9、代理未执行案件回转导致的法律纠纷;
10、代理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法律事务。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什么情形下执行机构应当审查?
答:执行依据中对zhai务性质已明确认定为个人zhai务的,不应在执行过程中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以下均包括原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依据中没有对zhai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曾经在过程中撤回对配偶方的起诉、调解书虽列明配偶为当事人,但是未要求其承担实体责任的,执行过程中,执行难,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执行实施机构均应当予以审查,并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定。
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解决”执行难“问题,向人民fa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fa院强制执行。
在人民fa院作出裁判后,由于zhai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fa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叫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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