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私有化(Privatition)上市公司私有化(Privatition),是指由上市公司大股东作为收购建议者所发动的收购活动,目的是要全数买回小股东手上的股份,买回后撤销这间公司的上市资格,变为大股东本身的私人公司。这是资本市场一类特殊的并购操作;与其他并购操作的大区别,就是它的目标是令被收购上市公司除牌,由公众公司变为私人公司。私有化以后,公司可以不再做定期信息披露,企业的法律咨询费用、审计费用都可以适当减少,公司高层和大股东施展动作也可以少了阻碍。
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
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该条涉及的是附条件交易行为。根据通则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交易中一方或双方均可附加一定的条件,但附条件必须合理合法。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导致受害一方依竞争法提起。搭售是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中的一种,是指经营者出售商品时,违背对方的意愿,强行搭配其他商品的行为。其他不合理条件,天津中小企业法务,是指搭售以外的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天津中小企业法务代理费用,如限制转售区域、限制技术受让方在合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技术的研制开发等。判断交易行为中是否存在搭售,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判断:,搭售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并且通常是具有经营优势的经营者;如果是其他主体(如国家行政机关、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等)则可能构成其他限制竞争行为而非搭售行为;第二,所搭商品违背购买者的意愿;第三,搭售行为不当阻碍甚至剥夺了同行业竞争对手相关产品的交易机会。
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实际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实际违约分为: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其他不完全履行的行为。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明示毁约),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默示毁约)。作为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预期违约当然要负违约责任。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都是合同生效后的违约行为,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两者并非完全相同,主要有以下区别:,违约的时间不同。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由于履行期尚未到来,当事人没有履行其义务,天津中小企业法务外包,此时一方的违约只是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它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而实际违约是在履行期限到来时所表现出来的明显的违约行为。它侵害的是现实的债权,这种违约与实际违约相比违约程度更大,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也相对更大。
天津中小企业法务服务-天津中小企业法务-翊隆企业法务咨询由天津翊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天津翊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力求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翊隆——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融创兰园1号楼11层1105室,联系人:翊隆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