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尺
按订货要求的固定尺寸切成整倍数的称为倍尺。按倍尺长度交货时,所交金属材料的长度必须为需方在订货合同中定好的长度(叫单倍尺)的整数倍数(另加锯口)。例如,需方在订货合同中要求单倍尺长度为2m,那么,切成双倍尺时长度即为4m,切成3倍尺时即为6m,并分别加上一个或两个锯口量。锯口量在标准中有规定。倍尺交货时,只允许有正偏差,不允许出现负偏值。
短尺
长度小于标准规定的不定尺长度下限,但不小于允许的短长度的叫短尺。例如,水、煤气输送钢管标准中规定,允许每批有10%的(按根数计算)2-4m长的短尺钢管。4m即为不定尺长度的下限,允许的短长度为2m。
武汉市弘飞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经营产品有螺纹钢、高线、圆钢等建筑钢材。
当抗震结构中的非框架梁及非抗震结构中的各类梁采用不同的箍筋间距及肢数时,也用斜线'/'将其分隔开来。注写时,先注写梁支座端部的箍筋(包括箍筋的箍数、钢筋级别、直径、间距及肢数),在斜线后注写梁跨中部分的箍筋间距及肢数。
例:13A10-150/200(4),表示箍筋为Ⅰ级钢筋,直径φ10;梁的两端各有13个四肢箍,间距为150;梁跨中部分,间距为200,四肢箍。
18A12-120(4)/200(2),表示箍筋为Ⅰ级钢筋,直径φ12;梁的两端各有18个四肢箍,间距为120;梁跨中部分,间距为200,两肢箍。
梁支座上部纵筋
当上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例:梁支座上部纵筋注写为6B25 4/2,表示上一排纵筋为4B25,下一排纵筋为2B25。
注意:上述表示中'25'与'4/2'之间有一个空格,这个空格不可忽略,否则将出现错误。
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联,注写时角筋写在前面。
例:梁支座上部有四根纵筋,2B25放在角部,2B22放在中部,在梁支座上部应注写为2B25+2B22。
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相同时,可仅在支座的一边标注配筋值,另一边省去不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