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地区如何申请进出口资质
(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然后去外经贸局外贸科进行备案。企业到外经贸局备案,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网上提交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
(4)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
(5)外资企业先变更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再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zheng明文件(原件)。 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在正常开展外贸业务前,企业还需办理手续如下:
(1)到所在地海关注册登记;
(2)到所在地外汇局,取得核销号码;
(3)省海关金关中心IC卡录入;
(4)省技监局网上认定盖章;
(5)所在地工商局、税务局网上认定盖章;
(6)省海关金关中心开卡;
(7)所在地外经贸局网上审核盖章;
(8)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审批盖章;
(9)材料送回所在地海关审核认定;
(10)海关IC卡开通使用;
(11)企业将海关注册登记书传真到市外经贸局以便今后统计管理。
外贸流通企业
⒈企业书面报告。
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⒊经年审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税务部门签章)。
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⒍企业需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或经验资部门签章)。
⒎其他需要填写的附表:
〈1〉 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
第三章 许可证书的印制与发运
第八条 许可证局本着科学规划、确保用证、节约的原则,统一计划、合理安排许可证书的印制工作。
第九条 许可证局应按照中央***采购的相关要求,通过规定程序,从中央***印刷厂中选择质量信誉好、技术力量强、证书安全有保障的印制单位。
除许可证局委托的印制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许可证书。
第十条 许可证局负责监督印制单位按其提供的许可证书样式、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印制各类许可证书。
第十一条 许可证局根据发证机构报送的各类许可证书的征订数量,结合印制单位实际库存量、发证机构实际使用量、剩余量等情况,制定许可证书印制与发运计划。
第十二条 许可证书一般一年集中印制一次。集中印制数量不能满足实际发证需求的,许可证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安排追加印制。
第十三条 每批次印制完毕,许可证局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许可证局负责在空白证书管理系统中进行入库登记。
经检查不合格的许可证书,印制单位应及时销毁。
第十四条 对年度征订的许可证书,许可证局应在征订通知规定的时限内发运至各发证机构。补充征订的许可证书,应自收到报送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运至相应的发证机构。
第十五条许可证局确定发运明细后通知其委托的发运单位组织发运,发运后发运单位应在空白证书管理系统中进行发运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