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3成造纸厂未能正常开工2020年造纸业或迎潮














随着国内造纸行业竞争趋势的激烈,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纸厂接受破产的命运。受“外废”配额持续减少、国际贸易环境突变和疫情影响,近3成造纸厂仍未能及时开工,2020年中小造纸厂迎来严重生存危机。
受疫情影响,国内废纸供应量出现了明显萎缩,打包站回收量在下滑。
整个造纸端的开工情况在逐步好转。2020年3月下旬,接受调查的122家打包站,有47家表示周边有造纸厂,占比39%。其中一直未开工的造纸厂为23家,开工后的有24家。
到四月中旬,接受调查的134家打包站中,回答有造纸厂的数量降低到了32家,占比24%。
到2020年5月,接受调查的105家打包站中,回答有造纸厂的数量为28家,占比26%。完全开工的占比数,则从3月的59%,稳定增长到70%以上。
2020年的这场疫情对造纸行业的影响深远,根据公布数据,2020年1-2月机制纸及纸板产量下降,2020年1-2月机制纸及纸板产量为1437.1万吨,同比下降17.8%,创近年产量记录。而随着疫情走向好转,近3成造纸厂掉队于行业,可能更值得关注。
——信息源三级厂联盟
2020年我国造纸行业企业及区域市场规模与竞争格局分析 有望进一步提升【组图】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特别是国内出版、印刷、包装、装潢等行业的巨大变化,带动了我国造纸行业的快速发展。
- 东部地区产量占比超70%
纸业快讯
景兴纸业:马来西亚项目环评报告获批


















马来西亚环境部已于近日批准了景兴纸业马来西亚项目的环评报告。
景兴纸业10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JINGXING HOLDINGS(M)D.(以下简称“景兴马来公司”)近日收到马来西亚环境部于2020年10月2日发出的编号为JAS 600-2/6/2 Jld.(4)的信函。信函指出,马来西亚环境部在认真审阅景兴马来公司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修订报告后,确认该环评报告符合《马来西亚环境质量法(1974年)》第34A(2)条款(Section 34A(2)of the Environment Quality Act 1974),因此根据《马来西亚环境质量法(1974年)》第34A(3)条款(Section 34A(3)of the Environment Quality Act 1974)批准该环评报告。该环评报告自批准日起两年内有效。
景兴纸业表示,马来公司已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国内外审批程序,完成了项目设计、主要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具备正式开工建设条件。
2019年,景兴纸业宣布投资马来西亚雪兰莪州,建设80万吨/年废纸浆板和60万吨/年箱板瓦楞纸产能。其中80万吨再生浆项目原先计划于今年季度开工建设,可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项目开工有所延迟。
福伊特将向景兴马来西亚新工厂提供两条OCC浆线,合计可日产2,400吨/天。
为了给马来西亚年产80万吨废纸浆板项目募金,景兴纸业在今年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发行总额12.8亿元。
——信息源自纸业联讯
被告蔡贵量及黄则作为原告公司招标、发包的审核人员和决策者、原告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严重失职,导致:

















1、发包审核不严,原告与不具备资质的供应商签约;2、同一供应商(苏州六星商贸有限公司)同期中标多个原告公司不同项目而未采取措施、批准签约,造成供应商在原告公司的散浆车间形成独立控制,为提供了条件;3、员工日常管理松散,对员工行为教育不够,发生原告公司员工配合供应商事件;4、财务监督和安保制度形同虚设,致原告公司浆板长时间被盗而未发现;5、原告审计报告提示存在管理漏洞而未引起警觉、未采取任何措施,在管理上该管不管、该作为而不作为等等情况。同时,被告蔡贵量和黄则还存在超越审批权限、违规审批、违规安排供应商等行为。二被告对原告公司未履行管控及管理制度建设职责,对重大风险隐患、内控重大缺陷失察,违反规定,致使公司遭受了巨额损失。
综上,二被告严重失职,未严格履行职责,未尽勤勉之职,造成原告公司重大损失。故,根据公百五十条之规定,二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特提起本案,恳请贵院依法查明事实,并判如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