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微型电动葫芦 博达 微型电动葫芦

电动葫芦的使用要求,首先是对操作者的要求,要求操作者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听力、视力满足工作要求,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每班作业前应对电动葫芦做日常检查。钢丝绳、吊钩、制动器、手电门、润滑情况及作业场地无异常现象,不得带病作业。

另外,操作中对操作者的要求是重中之重。禁止超载使用,禁止吊拨埋置物和重量不清的物品。禁止斜拉斜吊,以防损坏导绳器及钢丝绳。升降限位器是防止吊钩上升或下降超过极限位置,造成事故而设的安全装置,不能作为正常停车开关经常使用,以防失灵造成事故。不得在吊起重物情况下调整制动器。吊重运行时,不得从人的上方通过;重物在空中静止时,人也不得进入重物下方。工作完毕必须切断总电源,重物不许悬停于空中,以防机件产生变形。


一、一般性检验

  1、检查电动葫芦的结构形式、规格型号是否符合合同单的要求。

  2、检查电动葫芦电源线的连接,绝缘电阻不小于1.5MΩ,接地电阻值不大于0.1Ω。

  3、检查电动葫芦钢丝绳端的固定和缠绕的正确性。

  4、检查电动葫芦吊钩转动是否灵活。

  5、检查电动葫芦减速机油位是否漏油。

  6、检查电动葫芦外观涂装质量和各种标记是否完整。

  二、空载试验

  1、记入电源的电流、电压。

  2、检查电动葫芦限位器的功能。

  3、电动运行小车的空载噪声不得大于80 dB。

  三、额定载荷试验

  1、电动葫芦电压下降10%表示运转正常。

  2、测量制动下滑量S≤V/100。 V代表起升速度

  3、测定电动葫芦起升速度。

  其偏差在名义值±5%范围之内。

  4、测定电动葫芦起升机构的噪音不得超过85 dB。

  四、动载试验

  在1.25倍额定载荷作用下,起升、下降动作正常,表示电动葫芦制动可靠,试验后目视检查各受力件应无裂纹、无变形、油漆剥落。


客户产品需求:室外吊装,高度为3-4米左右、吊运400-500公斤,咨询产品为:500公斤车载吊运机与PA600微型电动葫芦。

在以上客户详细讲述中我们也会按照客户要求来生产和正确发货,PA600微型电动葫芦可单绳吊运100-300公斤,双绳吊运300-600公斤,当然500公斤车载吊运机完全可搭配PA1000微电,单绳使用更快速一些,由于一些客户在乎价钱的问题,不介意单绳与双绳的使用和吊装速度


河北博达起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姓名: 苏经理 女士
手机: 17325321668
业务 QQ: 3347024838
公司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东闾乡
电话: 0312-8152303
传真: 0312-815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