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兆锦环保工程(图)






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强化入园建设项目环评指导。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被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和规划审批机关采纳的,其入园建设项目的环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简化内容包括:符合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入园建设项目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符合时效性要求的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呈下降趋势或项目新增特征污染物的除外);入园建设项目依托的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已按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建设并运行的相关评价内容。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第七条 生态环境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依法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应当即时告知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二)对不属于生态环境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并告知建设单位向有关机关申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或者“黑名单”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编制的,应当告知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可以当场补正的,应当允许建设单位当场补正;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出具电子受理通知单;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或者其他不适宜网上受理的,出具纸质受理通知单。



现行总纲规定,工程分析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工程分析应突出重点。根据各类型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主要因素要进行深入分析。

  (2)应用的数据资料要真实、准确、可信。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数据、图件等,应进行分析后引用;引用现有资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分析其时效性;类比分析数据、资料应分析其相同性或者相似性。

  (3)结合建设项目工程组成、规模、工艺路线,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方式、强度等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

  随着环境影响评价的不断发展,在实际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对工程分析的要求越来越高,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要求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土地利用政策、环境技术政策、节约用水要求以及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以新带老”原则等。

  工程分析应在对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设计建设方案、运行调度方式等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兆锦环保工程(图)由武汉兆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武汉兆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是湖北 武汉 ,环保项目合作的见证者,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兆锦环保领导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兆锦环保更加美好的未来。

武汉兆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姓名: 王女士 女士
手机: 18086603385
业务 QQ: 1245325126
公司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中路10号名湖豪庭二期4栋1层07室
电话: 180-86603385
传真: 180-71529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