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办学许可证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申办办学许可证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要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记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与办学内容相对应的优势。
2、教师。培训机构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要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聘请应有有关部门的准入和资格认定证件。
3、办学场所。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符合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及办公设施,其培训机构资产须经评估并过户到机构名下。
4、办学资金。要有稳定的办学资金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其中租赁校舍办学的注册资金的50%存入教育行政账户,资金使用由教育行政部门监管。
办学许可证办理条件场地要求
办学许可证办理条件 场地要求 1.成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场地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楼层没有限制; 2.青少年教育培训教学场地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楼层不得高于5层,培训对象中有小学生的不得高于4层。 注意事项:教育机构不得设立在负层中、教学使用面积不得少于总面积三分之二。 3. 筹设申请及办学消防许可申请同时着手进行。
民办学校许可证需注意什么
民办学校许可证需注意:
1、有两个以上举办者的,应当提交合作办学协议,明确各举办者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权利义务,举办者的排序、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出资计入学校注册资本的,应当明确各举办者计入注册资本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2、民办学校举办者再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还应当提交其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现有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校园土地使用权证、校舍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
3、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审批正式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