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水泥砖项目环保验收咨询客服「多图」

   河南淯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申报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处理工程)及环保设备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型环保管家。



环保验收中废水监测的注意事项:

   部分企业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设计存在缺陷。 有这样一种情况,按照正常的处理/停留时间处理的废水根本不能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 处理部分,如生化处理阶段,耗氧或曝气阶段等。增加停留时间(有时会顺利通过验收,甚至停留几天),以使废水在处理期间达到排放标准 在监测期内,即使监测结果符合标准,也不能证明其设施合格,能够处理废水,也不能通过验收。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监控人员甚至有必要在监控过程中进行仔细的现场调查,以了解废水处理过程的每个阶段的功能,并掌握废水处理设施的每个处理阶段的停留时间。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与废水相符。 排放和排放周期的实际情况。

   随着环境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许多废水排放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都在其废水排放口安装了自动流量计,但大多数公司仅测量废水排放量,并测量废水处理设施的流入量。 这还不够,我们必须在工作过程中充分核实被测公司的废水排放量和排放周期,并仔细检查并记录进水量和出水量,以评估废水排放的浓度,并准确地评估废水的排放量。 排放废水。 总量,真正实现了废水排放浓度和总量控制。





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指南

验收主体及责任

  (一)验收主体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二)验收责任

  建设单位应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查验、监测、记载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并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委托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开展验收

查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排污口规范化

  建设项目污染物采样口、采样平台、标志牌是否按《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和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设置。

  2.在线监测

  《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中要求安装固定污染源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项目是否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按相关的验收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3.标志标识

  废水、废气的排污口标志及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标识是否正确,设置的位置是否合理。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对照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记载装置区围堰、防渗工程、事故池、事故报警系统、地下水监测井、应急物资储备等实施情况。

  5.其他措施

  对照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于“以新代老”工程、清洁生产工程、绿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记载具体实施情况。





判别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1.判别原则

  建设项目在实施工程中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于属于生态环境部已颁布行业重大变动清单的建设项目直接对应判断,不属于的建设项目,则从地点、规模、工艺、环保设施、主要技术指标等方面参照执行,并对变动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及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因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调整使得污染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减少,危废产生种类及产生量减少一般不属于重大变动。

  2.重大变动清单

  对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重大变动,生态环境部已发布28项重大变动清单,其中火电、油气管道、铁路、高速公路、制药、及水处理6项涉及较多的建设项目,其余纸浆造纸等22项范围内涉及较少,对于相似类建设项目可进行参照对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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