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源环保--voc一企一方案实施计划--Vocs一企一策;
VOC产生环节。
根据生产工艺对VOC有组织和无组织产生环节进行详细描述,这些有组织和无组织产生环节包括但不限于:
(a)VOC材料储存;
(b)VOCs材料的传递和运输;
(c)工艺;
(d)设备和管道组件的泄漏;
(e)开放液面分散。
对各环节VOCs产生过程进行分析,确定特征污染物及其理化性质。
各个环节的VOCs产生量按国家或当地的VOCs排放计算方法核算。
广东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voc一企一方案实施计划;
针对开发区VOCs排放单位自我监测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分局采用“一企一策”的方式,从监测点、监测频次、监测指标、排放标准及其限值执行情况、监测方法、监测仪器、监测质量控制、监测点示意图、监测结果披露等十个方面提供政策说明和技术培训。项目废气中和的自监测目前国内没有相关的环境检测标准,自监测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为解决这一技术难题,分局安排业务人员专门协助,引用《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指导企业进行自我监测。协助硬件建设。
目前,固体废物处置场已建成1300平方米的环境检测实验室,配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双通道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20套大型分析设备,并组建了5人的环境检测团队。该实验室的建立有效解决了企业自我监控能力不足的问题,为企业定期开展自我监控提供了保障。固体废物场实验室不仅可以完成常规项目的检测,还可以独立完成水中固体废物、重金属等特殊污染物的检测,从而为环境监测做出贡献。
空气环境部根据生态环境部新技术导则和行业前端处理方案,逐一整理判断优化处理设施的综合效率,在保证治理效率的前提下,避免低效投资,减轻企业负担;企业要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生产节点技术上、设备上、操作上的真正到位,确保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下一步,空气环境处将督促我市涉及VOCs的按时完成VOCs治理方案的编制,同时组织人员对相关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并提供“一对一”的协助和指导,确保“对症下药”,使我市VOCs的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