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检测仪分好多种
1.土壤前处理
土壤取样器|土壤振筛仪|环刀 |土壤筛|土壤溶液取样器
2.土壤养分
土壤EC计|土壤养分速测仪|台式近红外土壤养分速测仪|手持式土壤养分速测仪|尼龙筛|定氮仪 |离子计|PH计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铭空心阴极灯|乙块钢瓶|原子吸收光谱仪| 原子荧光光度计|测Hg仪|滴定仪
气相色谱仪|分光光度计|电导率仪|土壤盐分测定仪
3.土壤水分
便携式土壤水分速测仪|定时定位土壤水分速测仪|便携式土壤墒情测定仪|GPS土壤水分温度速测仪
无线墒情监测系统|剖面水分监测系统|烘干法红外水分测试仪|土壤水分温度速测仪|墒情与旱情管理系统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土壤粉碎机|水分铝盒|硅胶|干燥器
4.土壤硬度
数字式土壤硬度计|指针式土壤硬度计|土壤紧实度测定仪|GPS土壤紧实度测定仪
5.土壤酸碱度
土壤ph计|指针式土壤酸度计|数字式土壤酸度计
预留样品
预留样品在样品库造册保存。分析取用后的剩余样品,待测定全部完成数据报出后,也移交样品库保存。分析取用后的剩余样品一般保留半年, 预留样品一般保留2 年。特殊、珍稀、仲裁、有争议样品一般要永0久保存。[1]
土壤监测项目与频次
监测项目分常规项目、特定项目和选测项目;监测频次与其相应。
常规项目:原则上为 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所要求控制的污染物。
特定项目: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要求控制的污染物,但根据当地环境污染状况,确认在土壤中积累较多、对环境危害较大、影响范围广、毒性较强的污染物,或者污染事故对土壤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物质,具体项目由各地自行确定。
选测项目:一般包括新纳入的在土壤中积累较少的污染物、由于环境污染导致土壤性状发生改变的土壤性状指标以及生态环境指标等,由各地自行选择测定。
土壤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见右图。常规项目可按当地实际适当降低监测频次,但不可低于5 年一次,选测项目可按当地实际适当提高监测频次。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结合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污染场地特别是城市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土壤进行系统调查,掌握原厂址及其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建立污染场地土壤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0制度。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厂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环保0部门应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明确修复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技术要求,监督污染场地土壤治理和修复,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别是改为居住用地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