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管理:
1 拆除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原审批准方可实施。
2 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3 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远离被拆除建筑。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4 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 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2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技术交底;
4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记录;
5劳务用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6机械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与新建工程相比,客观上由于受到房屋结构多样性及老化影响以及周边环境的制约,施工条件和难度更为苛刻,安全风险更高,应引起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高度重视。
拆除准备工作:1. 拆除工程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查,调查了解地上、地下建筑物及设施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等分布情况。
2. 当拟拆除物与毗邻建筑及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 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和防护用具进行进场验收和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