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武汉法律顾问是谁-鹰和卓律所(图)





一、基于租赁房屋物理瑕疵的合同解除权。租赁房屋的物理瑕疵包括两种情形:其一租赁房屋出现毁损、灭失情形的;其二租赁房屋存在危及承安全或健康情形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和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在租赁房屋具有上述瑕疵,致使承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承可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在种情形下,租赁房屋的毁损需达到严重影响承使用的程度,而且出不在承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而在第二种情形下,即使承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确保承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所知悉的,承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1、一般先找物业部门。因为物业部门一般都受开发商委托联系维修事务,物业部门(应经开发商委托)联系施工单位前来保修。

2、如房屋已交存维修资金的,属已购市直管公房的,业主向业主wei员会或居wei会提出申请;提出房屋公共维修ji金。房屋维修费用超出交存维修ji金部分,由相关业主按照房屋所占建筑面积比例分担。

3、属已购单位自管公房的:业主向业主wei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wei会提出申请;经业主wei员会或居wei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征询业主意见并填写申请表,送交原售房单位;原售房单位到维修ji金交存银行对账并填写相关表格后,持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审核手续;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到银行办理转账,转入业主wei员会或居wei会账户,融创武汉法律顾问是谁,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4、商品房:如果业主的房屋在保修期内,应该找开发商负责保修。






【律师提醒】

本案的案由属于商品房买卖纠纷之诉,并不是环境污染侵权之诉,不须讨论环境污染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因此开发商认为其不是噪声污染的加害者的抗辩理由是不能成立的。作为开发商,在进行住宅开发时应当根据小区的位置事先考虑噪声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设计要求,这是其作为卖方的义务。当然,本案中如果开发商事后能够与立交桥的主管单位协商,通过加设隔音设施降低交通噪声,使小区住宅内的噪声降低到不影响居住的范围,则也就可能不会退房了。









融创武汉法律顾问是谁-鹰和卓律所(图)由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法律服务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姓名: 楼律师 先生
手机: 18707164185
业务 QQ: 2421439125
公司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电话: 027-87534898
传真: 027-87534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