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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开发商应当向王某某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合同中对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产证不能取得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则王某某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对开发商的该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王某某可以根据高人相关解释的规定,享有要求开发商承担具体违约责任的选择权。其一,由于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已经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一年以上,故王某某有权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其二,武汉股东代持纠纷律师事务所,如果王某某不选择解除合同,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其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律师提醒】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可以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如果出未将所售房屋出租的事实告知善意的买受人,则应当赔偿因此给买受人带来的损失。本案中,诉争房屋已经为唐女士所有,但刘先生与赵某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4年3月4日方到期,故刘先生有权继续租住房屋至租赁期满,当然其也要按照原约定向唐女士支付房租。至于唐女士因继续履屋租赁合同,而导致其不能占有、使用房屋的“损失”,因其在买房时对所购房屋租赁的事实是知情的,其无权向赵某主张赔偿,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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