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1/1488-2018
为控制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居住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引导和促进餐饮业污染治理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0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相比,增加了颗粒物、非甲0烷总烃两项污染物排放限值,加严了油烟排放限值。
公司主要产品有固定污染源监测类、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类、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类、监测设备质量0保证控制类等多类仪器仪表以及实验室设备等。公司已申获国家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等多项专0利,取得软件著作权多项并在商标局成功注册“铭为”企业商标。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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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国家颁布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规定 “排放油烟的炊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
《GWPB 5-200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zui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
公司团队由从事环保监测设备研发工作多年的骨干,以及在环保仪器仪表、计算机、电气自动化、机械等领域的专0业人才组成,创新意识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很强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欢迎来电咨询!
运行操作要求
1餐饮服务单位烹饪操作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净化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2集气罩的投影周边应不小于烹饪作业区。
3未经任何净化设备净化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视同超标排放。
4餐饮服务单位的净化设备应与排风机联动,其额定处理风量不应小于设计排放风量(灶头数x基准风量,单个灶头的基准风量以2000m/h计)。净化设备应配置具有运行状态监控、报警、记录和查询功能的系统或装置。
5餐饮服务单位应根据 其规模、主要污染物等情况,选择相应去除效率的净化设备,以确保达标排放。
6餐饮服务单位的净化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排气筒出口及周边无明显油污。原则上,净化设备至少每月清洗、维护或更换滤料1次,净化设备使用说明另有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净化设备安装或更换时,应在设备易见位置粘贴标志,显示提供安装或更换服务的单位名称、联系信息和日期。餐饮服务单位应记录日常运行、清洗维护或更换滤料等情况,记录簿应至少保留一年备查。
上海:《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
天津:《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河北:《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河南:《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山东:《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
l 相关规定
1999年国家出台了《GWPB 5-200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便携式油烟检测仪,并于2001年颁布了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这一标准要求所有餐饮业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2001年国家颁布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规定 “排放油烟的炊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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