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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合伙协议,怎么认定合伙成立?
常见的合伙分为两种:个人合伙、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有书面协议,而个人合伙只需两个以上合伙人之间按照协议进行实物或劳务等出资即可,是比较常见的合伙形式,而合伙人之间一般都是熟人,很容易出现没有签书面协议的情况,大家想着都是“自家人”协议签不签无所谓,导致后期出现合伙关系是否成立的纠纷争议。
企业合伙人的退伙分为自愿退伙、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我国法律对于合伙人退伙有着明确规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要以为退伙只是简单的告知就行,知识产权保护,不然你就会跟杨某一样退了个“假伙”。
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退伙属于正常现象,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退伙时还是要按照合法的规定进行退伙,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好聚好散,以后说不定还有机会再次合作呢。关于合伙创业的其他问题,欢迎在评论区提问。
合伙的概念既可以从法律行为的角度给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也可以从组织形态的角度给出。就法律行为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协议;就组织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由此可知,无论是从法律行为角度还是从组织形态角度,都强调合伙的主要特征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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