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级桥式、门式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规则
H3 安装(含修理)专项条件
H3.2 桥式、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
H3.2.1 人员
H3.2.1.1 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学历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
H3.2.1.2 质保体系人员
(1)质保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
(2)安装方案设计、吊装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学历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
(3)焊接、调试、检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学历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
H3.2.1.3 技术人员
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的机械和电气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H3.2.1.4 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
H3.2.1.5 作业人员
安装人员不少于5人、指挥不少于1人,司机不少于1人,焊工不少于1人、电工不少于1人。
H3.2.1.6 安装项目负责人
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学历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H3.2.2 工作场所
(1)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00m2;
(2)仓库面积不少于50m2。
H1.6 试安装样机
申请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的单位,应当在其所申请的每个许可子项目中,各试安装1台用于验证质保体系运行的样机。
样机应当经安装单位自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