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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侵权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是否具有运行支配权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但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债务不能一概而论认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属个人债务还是属夫妻共同债务,仍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该侵权行为产生的终目的是为了行为人的夫妻家庭共同生活,侵权人驾驶车辆为营运车辆,其营运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或妻一方在上下班、个人游玩途中或驾驶车辆进行其他与家庭生活无关的活动发生交通事故的,夫妻共同债务咨询,是其个人的侵权行为所致,其所负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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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签了离婚协议后没离婚,财产分割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无效。《婚姻法司z法解释三》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z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嫁妆彩礼返还纠纷咨询,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z讼中反悔的,人z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准确来讲,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协议离婚不成,都可以反悔!更通俗地说,若夫妻双方打算和平分手,约定协议离婚(去民z政局或者法z院协议离婚),并签了财产分割协议。如果以后有一方不同意了,起诉到法z院去了,变成了诉z讼离婚。那么这种情况下,之前签的这份“财产分割协议”就不作数了,无效!即便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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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嫁妆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我与丈夫于三年前结婚,婚后经常争吵,目前正准备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对当时我的“嫁妆”归属出现争议。结婚时父母给我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来吗?“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的个人财产?



律师解答:女方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首先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其次,婚前房产离婚分割咨询,该赠与的物品是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还是女方个人的赠与,在离婚时能否要求全部返还,要结合嫁妆的赠与时间来具体判断,审判实践中各地法z院的判z决结果也略有差异!司z法实践中一般的认定标准是:结婚手续登记前和登记后。

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则按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陪嫁房产,不能一概而论!婚前陪嫁,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这没有争议,婚后陪嫁,则要区分是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还是男女双方名下。《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广州越秀区咨询,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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