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离婚分割咨询-离婚诉z讼律师-增城区咨询






广州一方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放弃继承权了还能分割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了。即使是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当时未分割,过后也可以随时放弃继承权。放弃了另一方就不能要求分割了。



判z决书节选:

原、被告于1993年10月27日在汕尾市登记结婚,2012年2月23日原告向法z院起诉离婚。2012年5月4日法z院一审判z决离婚。后被告提出上诉,2012年11月30日二审作出调解书,双方同意离婚。被告于2013年4月3日出具了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声明放弃对于某小区房产的继承权。原告起诉要求分割该房产。

法z院认为,原告在本案中请求分割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包括: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某房产。关于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某房产,被告提交的《公证书》证明被告已放弃房产继承权,并且房产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亦显示该房产已于2013年4月24日过z户到被告赖某名下。

根据上述查明事实,原告在本案中请求分割的遗产,被告均已放弃继承权。根据《z高人民z法z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的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被告并未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涉外离婚程序咨询,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合法有效,因此对于原告的诉z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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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案件中如何证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

  律师解答:如果在离婚时,发现另一方有要恶意转移财产的动向的情况下,这时候就要细心的去保留另一方的各种关于财产的明细,例如:另一方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以及他的资金流水,近的消费小票等类似的证据。



   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有一方的人对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另一方就可以向人z院提出诉z讼,与此同时,并且需要向法z院提交一份另一方在离婚时恶意的去转移财产的证据以及线索(其线索可以包括:另一方的号码,他所使用的号以及他所居住的房子的地址等等信息)。如果另一方知道这件事情后不去配合对方的调查的情况下,对方就可以去向法z院申请,让法z院的人出面去调查有关联的证据,让法律去判断,后法z院审查后,然后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不管是转移、隐瞒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有伪z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其实都是对另一方利益的损害。既然一方有这样的行为,那必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此时,就需要另一方可以积极的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行为,那么法z院才会对其合法利益提供相应的保障。

相关法律条文: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z造债务企图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z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z院提起诉z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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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协议公证后还可以反悔吗?

  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是希望双方都能如约履行离婚协议书上所记载的内容,对离婚协议书的公证就是对双方协议的一种公示证明,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简单的说就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效力高于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当有数份不一致的离婚协议书时,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婚前房产离婚分割咨询,优于其他离婚协议书适用。一旦有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履行约定,导致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那么受害方可以通过向法z院起诉,出具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可以迅速得到法z院的认可,并可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上的相关约定。



综上可知,离婚协议在公证之后当事人还是可以反悔的。此时要是另一方不同意按协议分割财产的话,那么可以向法z院起诉,让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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