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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夫妻签订财产分配协议后未办理过户还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有效。协议约定共有房产归属,即便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亦有效,应当履行。



   相关案例:婚后,男方、女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双方婚后购买某房屋,现登记在双方名下(共同共有),现男方自愿将男方的份额转到女方名下,男方自愿放弃该房屋的所有权益(后双方并未按照上述协议变更产权)。

   协议签订后数月,男方至法z院起诉离婚。男方认为:双方所签订的财产分配协议系所写,要求撤销该协议。涉案某房屋归男方所有,由男方给付女方40%房屋折价款。

   女方认为:双方基于和好过日子签订了财产分配协议。根据该协议,男方所有的房产份额归女方所有。如果离婚,即应按照该协议履行。

法z院判定:男、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系在双方夫妻关系和睦的前提下签订,系双方婚后对共同财产的分配作出的约定,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之后虽未按协议变更产权,但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故在离婚的基础上,该房屋产权应归女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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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不分割,离婚后还能起诉分割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法z院都是暂时不处理的,离婚后随时发现拿到产权证了,就随时可以再起诉分割。如下面这个案件,女方因不想分割房产,故意迟迟不办理房产证,男方只得先起诉其办z证,再起诉分割。



判z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是离婚后财产纠纷,针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本院发表评析意见如下:

关于郭女应否协助蔡男办理1001房产权登记问题。据查实,1001房属于郭女、蔡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本院已作出并生效的(2018)粤01民终X号民事判z决书判z决准予双方离婚,鉴于在此案审理中双方尚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且未达成一致意见,对1001房未在该案处理。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于2018年6月11日出具的《产权情况表》显示,1001房屋已确权,产权人为郭女,只是尚未缮证。现蔡男诉请郭女协助蔡男办理1001房产权登记手续,法z院认定郭女怠于行使缮证的权利对蔡男造成了影响,支持蔡男的诉z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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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签了离婚协议后没离婚,财产分割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无效。《婚姻法司z法解释三》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z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z讼中反悔的,人z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准确来讲,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婚前房产离婚分割咨询,协议离婚不成,都可以反悔!更通俗地说,若夫妻双方打算和平分手,约定协议离婚(去民z政局或者法z院协议离婚),抚养费如何给咨询,并签了财产分割协议。如果以后有一方不同意了,起诉到法z院去了,变成了诉z讼离婚。那么这种情况下,之前签的这份“财产分割协议”就不作数了,涉外离婚程序咨询,无效!即便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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