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能检测和防护检测-佳信辐射检测-江苏防护性能检测







放射工作人员从业条件与培训:

  第五条 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经职业健康检查,防护性能检测公司,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遵守放射防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第六条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其他放射工作单位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规定,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格式由统一制定。





放射卫生检测、预评、控评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

放射卫生预控评,按《放射诊疗管理规定》,yl机构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引进前应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做预评价,预评价需要提供yl机构营业执照、设置批复、yl机构执业许可证、机房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我方对设计施工方案、医院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或修改施工方案。预评价交卫计局取得预评价批复,江苏防护性能检测,方可施工装机。





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放射性能检测和防护检测,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负责审批的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一)各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表2份。

(二)具有辐射环境监测资质机构当年编制的辐射监测报告2份。

(三)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2份。

(四)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项目验收批复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六)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审验后留存复印件)。

辐射工作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过辐射事故、受到过发证机关下达整改通知书,但未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到位的或受到处罚等情况的,按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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