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电涌保护器选型
第二级防护目的是进一步将通过级防雷器的残余浪涌电压的值限制到1500—2000V,对LPZ1—LPZ2实施等电位连接。分配电柜线路输出的电源防雷器作为第二级保护时应为限压型电源防雷器,其雷电流容量不应低于20KA,应安装在向重要或敏感用电设备供电的分路配电处。这些电源防雷器对于通过了用户供电入口处浪涌放电器的剩余浪涌能量进行更完善的吸收,对于瞬态过电压具有的抑制作用。该处使用的电源防雷器要求的大冲击容量为每相45kA以上,要求的限制电压应小于1200V,称之为CLASS Ⅱ级电源防雷器。一般用户供电系统做到第二级保护就可以达到用电设备运行的要求了第二级电源防雷器采用C类保护器进行相—中、相—地以及中—地的全模式保护,主要技术参数为:雷电通流容量大于或等于40KA(8/20μs);残压峰值不大于1000V;响应时间不大于25ns。
2.4保护水平Up该值应比在SPD端子测得的大限制电压大,与设备的耐压Uw一致(1.2U p≤Uw ) ,可以从一系列的参考值中选取(如0108、0109、……1、1.2、1.5、1.8、2、……8、10KV等)。当中较好的U p有800V、900V.2.5漏电流并联型SPD要求漏电流≤30uA (部要求≤20uA ) ,串联型SPD要求漏电流≤01.mA.2.6启动电压Uas过去认为启动电压即标称压敏电压,实际上通过SPD的电流可能远大于测试电流1mA ,这时不能不考虑已经抬高的残压对设备保护的影响。从压敏电压到启动电压的时间(即SPD的响应时间)比较长,电源电涌保护器选型,约为100ns.启动电压越高则残压也越高,越低则压敏电阻易老化。其值不应大于被保护设备的绝缘水平。2.7残压Ures是真正加在被保护设备端口的电压。残压越低越好,应小于被保护设备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见表1:表1220/380V三相系统各种设备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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