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申报-中知国际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韶关市财政局韶关市自然资源局韶关市农业农村局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韶关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指引>的通知》规定,主导团体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可获5万元补助资金;参与制定团体标准的单位,可获得3万元补助资金。

符合有关奖项申报条件的团体标准项目或组织,可由所在行业协会或商会进行推荐申报,有助于提高企业及其产品的热度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规定,在团体标准“前言”中列首位的起草单位为主导制修订单位(如首位为非广东省单位,则排序第二的单位),可获得≤10万元补助资金;自2016年5月1日起,《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国1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是指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强制性国1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服务及管理规范,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申报,并以文本形式发布的自律性技术规范。






推荐性国1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


1. 为了规范推荐性国1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拓宽推荐性

国1家标准供给渠道,促进团体标准创新成果广泛应用,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所称推荐性国1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是指将符 合本规定要求的团体标准,经过一定程序,转化制定为推荐性国1家


3. 符合以下条件的团体标准,可以按本规定采信为推荐

性国1家标准。

(一)符合推荐性国1家标准制定需求和范围,技术内容具有先1进性。

(二)由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准的社会团体制定和发布。

(三)已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实施满2年,实施效

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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