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基本方法4.2.1.1 表层样点:将叠加图斑分成两大类图层:一类是耕地、园地图层;另一类是林地、草地和未利用地(含盐碱地)图层;计算叠加图斑的高程变异系数CV。针对每类图层分别采用网格法初步确定样点数量,耕地园地“叠加图斑”按1公里×1公里规划1个样点、林地草地盐碱地“叠加图斑”按4公里×4公里规划1个样点,初步计算出入样图斑数量。确定叠加图斑中入样图斑面积,选定入样图斑,并增设图斑面积小于入样图斑面积的土壤类型样点。利用叠加图斑高程的变异系数CV大小,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公司,确定地形起伏较大(高程变化大)“叠加图斑”内加密样点数。入样图斑的GIS中心点作为样点位置。
3.3筹建土壤三普技术组土壤普查办负责组建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组,包括咨询组和技术指导组。其中咨询组人员约10人,负责研究解决土壤普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定技术规程与技术规范;技术指导组人员约150人,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质检,负责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质量监控等;组织筛选测试化验机构;组织开展土壤***、化学、生物等指标的测试化验和数据成果汇总分析;根据普查阶段的任务内容,协调推进不同层次技术与方法的培训。
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建省级土壤三普技术组,根据本省普查任务及其工作量,土壤普查,确定省级组的人数;组建各级耕保、农技、林业、草业等机构参与的队伍,土壤普查第三方队伍,承担本区域以县级为单位的土壤普查指导工作。
土样制备保存流转检测技术规范土壤普查办,组织编写《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明确样品制备、分样、保存、流转、检测指标与方法等技术规范。
各省级土壤普查办,参照本技术规范,负责开展区域内土壤样品制备、分样、保存、流转、检测等工作。7.2样品制备与分发筛选的检测实验室(或制样单位)负责样品制备工作,省级质控实验室负责密码样添加、样品转码与分发工作。
样品制备完成后,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添加标准样品(或参比样品)、平行样等,每50个样品(至少含1个标样与1个平行样)一个批次,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分发寄往相应的检测机构或样本库。分发至土壤检测实验室的样品,需进行检测样品的二次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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