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安徽房屋损失评估鉴定机构-安徽天正|可靠准确(在线咨询)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1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1主1席令第37号,以下简称《民1法通则》)百一十七条规定:“侵1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安徽房屋损失评估鉴定机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房地产损害赔偿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

(1)因修改城乡规划给房地产权利人等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2)因新建建筑物影响了相邻建筑物的日照、采光、通风、视野等,造成相邻房地产价值减损的。



房屋价值补偿的问题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

若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该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若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若被征收人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应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委1员会申请鉴定;

若被征收人对评估委1员会的鉴定结果仍然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1讼,或者自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



房屋损失价格评估: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委1员会申请鉴定。评估委1员会鉴定,若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则维持原评估报告;若原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则由出具原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被征收时你的房屋征收评估合法吗?

若被征收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就选定评估机构进行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投1票原则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实践中常常出现直接由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的状况,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应该注意行使自己的权利。



合肥安徽房屋损失评估鉴定机构-安徽天正|可靠准确(在线咨询)由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提供。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实力不俗,信誉可靠,在安徽 合肥 的法律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安徽天正带着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和您携手步入辉煌,共创美好未来!

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姓名: 王朋 先生
手机: 18919690585
业务 QQ: 2227386437
公司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与甘泉路交口CBC拓基广场B座6栋
电话: 0551-65501503
传真: 0551-655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