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斑美白功效-美白功效-普林检测周期短(查看)
企业视频展播,请点击播放
视频作者: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截止目前,IFRA标准共修订50次,2021年6月发布实施第50次修订的通知,此次修订仅发布了针对禁止使用薄荷内酯(CAS 13341-72-5)作为香料成分的标准,美白功效评价,其他信息与2020年1月10日发布的第49次修订内容保持一致。值得注意的是,第49次修订引入了“日用香料定量风险评估的修订方法(QRA2)”,美白功效,包括对安全评估因子(SAF)的修订以及总体暴露模型的使用,将IFRA标准中的香精产品的类别从11类调整为12类。IFRA标准第49次修订中产品类别的总结如下:
{化妆品功效}
如何填报“化妆品中建议添加量”
原料在化妆品中的建议添加量,是由原料生产商基于安全或者功效的角度,建议该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量,是指导下游企业安全使用原料非常重要的信息。若原料在驻留类和淋洗类化妆品中建议添加量有区别,应当分别予以明确。例如,硬脂基三氯化铵在驻留类化妆品中使用量为0.25%,在淋洗类化妆品中使用量为2.5%;作为美白原料使用时建议添加量为0.5%;二氧化钛作为防晒剂使用时,建议添加量不得超过25%,作为着色剂使用时,则应根据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出建议添加量。需要明确的是,“建议添加量”不等同于安全使用,但一定低于安全使用。
如何认识“原料组成”
化妆品原料是指化妆品配方中使用的组分。根据原料的来源特征,可以分为化学合成原料、植物原料、动物原料、矿物原料等。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来看,人体美白功效,化妆品原料种类繁杂,祛斑美白功效,应用形式多样。对于“原料组成”信息,应由原料生产商根据原料的生产工艺及目标产物来确定,尤其应明确界定组分和杂质。对于不同来源的原料,应根据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化合物所含的结晶水,或植物提取物中所含的水分,均不属于原料组成的组分;而若用作水溶液中的溶剂,则水就属于原料组成的组分。此外,复配原料中的不同原料组分、为保护原料而添加的稳定剂、防腐剂、剂等,都应属于原料组成的组分。
祛斑美白功效-美白功效-普林检测周期短(查看)由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消毒产品检测,化妆品检测,毒理实验,食品农产品检测,中药检测”选择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武汉经济开发区华中智谷C4栋,多年来,普林检测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许经理。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普林检测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