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企业股权激励方案?










博思诚咨询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认为可纳入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一般包括重要的技术骨干人员和管理人员两大类。重要的技术骨干人员是指对企业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而重要的管理人员一般是指主持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管理人员。 从这一角度而言,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其探讨哪些人可以纳入激励对象范围,还不如探讨哪些人不能纳入激励对象范围更有意义。 上市公司一般限定“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称为激励对象”、“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参照上市公司的做法,博思诚咨询建议,一般公司的激励对象可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研发负责人、销售负责人等)。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落地实施,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公司认为给激励对象多少股权才能令其满意并产生激励作用?在法律制度上,非上市公司没有上市公司“激励股权总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10%”的限制,也没有“激励对象个体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要求。相反,在拟定股权激励方案涉及激励总量时,不能受上市公司“10%”、“1%”上限规定的影响,应当充分注意人力资本理论的实践,充分注意物质资本发展总趋势在下降甚至产生负利率。


博思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1对1咨询机构公司认为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出资方式分为:市场价购买、优惠价购买、公司购买、赠予。市场价购买即参照同期其他外部投资者进入价格;优惠价购买即在市场价的基础上打折扣,折扣力度不同公司有差异,一般发展期望越好的公司折扣力度越低;公司购买是指激励对象出资一部分,公司一部分,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激励对象用奖金或所持股权的分红偿还;赠予既公司原股东无偿赠予给激励对象。公司会根据盈利、负债和现金流状况选择合理的出资方式,比如盈利能力较差的企业会避免将分红和回购差价(造成现金支出)作为主要回报方式。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登记方式分为:当期登记股权、期权、分红权(虚拟股,干股)。当期登记股权即员工获得股权激励后,到主管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期权是指激励对象在未来某一时间段可以以预先约定好的价格购买公司股权;分红权是指激励对象不享有股权的所有权,但享有分红权。不同行业特征(高科技行业或传统行业)、企业规模、成长性预期和企业股权集中度的企业,会选择不同兑现方式。







博思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1对1咨询机构公司认为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股权回购实际上就是“买断”,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一个原则,一个方法”。  “一个原则”,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通常建议公司创始人,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这个基本原则,如何制定企业股权激励方案?,不仅仅关系到合伙人的退出,更关系到企业重大长远的文化建设,很重要。“一个方法”,即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比如,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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