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基本条件
(1)配备与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范围相适应的设计、校核、审核、批准人员(注C-1);
(2)具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场所;
(3)具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出图的能力,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所需的软件和硬件;
(4)具有一定设计经验和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
技术负责人
由单位主管设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具有gao相关知识,了解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对重大技术问题能够作出正确决定。
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A4
1台
(1)石墨压力容器试制造样品一般依据GB/T 21432《石墨制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块式壳程压力不小于0.6MPa、介质程不小于0.3MPa,管式壳程压力不小于0.4MPa、介质程不小于0.2MPa,换热面积不小于10m2,块孔式和列管式不得相互覆盖;
(2)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试制造样品一般依据相应产品标准设计制造,锅炉制造安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认证咨询,设计压力不小于0.6MPa,直筒体长度不小于1000mm
A5
高气压舱、yi用氧气加压氧舱、yi用空气加压氧舱各1台
一般依据GB/T 19284《yi用氧气加压舱》、GB/T 12130《yi用空气加压氧舱》或者相应产品标准设计制造,在制造单位内完成相应台数试制造样品的模拟安装,试制造样品应当完成调试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C3.5 电气、仪器仪表、计量器具
(1)危险场所电力装置的设计、仪器仪表等的配置,锅炉制造安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咨询,以及施工与验收应当符合GB 50058-2014《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GB 50257-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按照有关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济南锅炉制造安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配置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介质分析检测仪器仪表与设施;
(3)、、有毒介质的充装单位,应当在罐区、压缩机(泵)房、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台等地点,锅炉制造安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办咨询,装设气体危险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氧气、可窒息性气体(如氮气等)充装单位,应当在压缩机(泵)房等室内地点,设置空气中氧含量检测报警装置;报警显示器应当设置在值班室或者仪表室等有值班人员的场所;气体危险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空气中氧含量检测报警装置应当在检定有效期内;
(4)充装工艺管线及其设备应当装设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压力表,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至3倍,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其精度不低于1.6级;
(5)充装介质为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液体的应当装设电子衡器(轨道衡),充装介质为压缩气体的应当装设标准压力表,对完成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充装量的复检和计量;
(6)建立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设备等台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定,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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