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申报-中知国际有限公司(图)







团体标准提出采信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采信建议书。应当包括采信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拟

规定的主要内容、实施前景和效益分析、建议归口的技术委1员会等。

(二)采信标准遵守国1家标准版权政策的声明以及涉及专1利为必要专1利的证明材料。

(三)社会团体登记成立时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年

度检查记录。

(四)社会团体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的证明。



园区申报评估:


评估

1.?省科技厅原则上定期对园区进行绩效评估,实行扶优扶强、可上可下的动态管理,评估工作采取专1家组和评估机构相结合的办法进2.?加大对评估优1秀园区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申请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对评估不达标的园区通知限期整改(整改期一般为一年)或取消其园区资格。

3.??园区连续两年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不参加创新能力监测,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申报,视为园区评估不达标。




推荐性国1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

1.推荐性国1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原 则和社会团体自愿原则。采信团体标准的推荐性国1家标准(以下简 称采信标准)与被采信团体标准技术内容原则一致,可作编辑性修改。

2.推荐性国1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3.采信标准应当遵守国1家标准版权政策,其版权归属国1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4.国1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推荐性国1家标 准采信团体标准的工作,负责采信标准的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

见、技术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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