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苏州念海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气体灭火系统是传统的四大固定式灭火系统(指水、气体、泡沫和干粉)之一,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于火灾隐患的重视,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已广泛应用于机房、配电房、档案室、环保清洗设备、工业除尘过滤设备等重点防护区,具有灭火、不污损设备、绝缘性能好、灭火能力强等特点。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火探管等都属于气体灭火系统的种类。

为了合理设计气体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国家制定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本规范为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提供了技术依据如何正确、合理、有效的安装气体灭火系统,达到预期的保护目的,就需要根据规范和现场情况由消防工程师来设计相应的方案。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基本要求:

1、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此要求是需要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必须能够抵御初期火灾,使得灭火剂在防护区内在一定的时间内维持足够的浓度,达到浸渍时间要求。

2、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气体灭火系统喷放时,防护区开口均自动关闭,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内压强增加,必须能承受一定的压强。防护区的泄压面积的计算公式,就是以防护区围护结构能承受的允许压强为基础计算的。

3、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对防护区的封闭要求是全淹没灭火的必要技术条件,因此不允许除泄压口之外的开口存在,防护区开口包括门、窗、防火阀等都必须自动关闭。

自动生产线上的工艺开口,自动气体灭火系统,也应做到在灭火时停止生产、自动关闭开口。

4、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

目前的气体灭火剂都较空气重,因此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内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排风口应该直通室外,不具备条件的场所,必要时必须增加排风管。对于地上防护区,当防护区有开启的外窗时,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经常有人员出入,且设备重要,因此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

5、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气体灭火系统按灭火剂储存压力分为高压系统和中低压系统:


1、高压系统是指灭火剂储存压力为15MPa、20MPa的气体灭火系统。常见的高压气体灭火系统有IG541、IG100、IG55、IG01灭火系统等,国内常用15MPa。

2、中低压系统是指灭火剂储存压力为2.1MPa、2.5MPa、4.2MPa、5.6MPa、5.5MPa的气体灭火系统。如高压二氧化碳、低压二氧化碳、七氟丙烷等灭火系统。

高压 CO2 灭火系统灭火剂在常温下加压液化储存( 20 ℃时储存压力为 5.5MPa )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低压 CO2 灭火系统灭火剂在- 18 ℃~- 20 ℃低温下液态储存(- 18 ℃时储存压力为 2.1MPa )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所以此二者均属于中低压气体灭火系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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