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完成劳务作业登记
1、施工总承包企业或承包企业自有劳务作业人员的,东丽人事派遣,对本企业承接的建设工程可以自行直接完成劳务作业。
2、施工总承包企业或承包企业自有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并取得与从事工种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本企业职工是指与本企业有合法的人事、劳动合同、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3、施工总承包企业或承包企业对承接的建设工程自行完成劳务作业的,必须在劳务作业工程开工前,提供下列资料到劳务进行登记:
(1)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施工总承包、承包企业自行完成建设工程劳务作业登记表;
(3)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名册(上述人员必须已在劳务办理人员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运用关系
企业人员的中心局部是数量不多,也便于企业的运营管理人员,环圈局部则是数量较大的暂时人员。雇用暂时工固然为企业削减了工资支出,防止支付保险、退休金、带薪病假和带薪休假等昂贵的福利。
而暂时工外包就能很好地处理了用工企业这局部的问题,东丽人事派遣公司,由于暂时工是与暂时工劳务公司签署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运用关系。这样用人单位就可防止与派遣员工在人事(劳动)关系上可能呈现的纠葛。
同时暂时工外包关于一些有严重时节性用工的企业来说,经过运用暂时工效劳外包,而详细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广东招才通公司担任完成。用人单位能够在业务增加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用人方式非常机动灵敏。
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双方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东丽人事派遣服务,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行为,东丽人事派遣代理,没收所得,并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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