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过程中,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生产地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书及复印件。
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4、生产设备配置图及清单,包括设备照片。
5、原料供应商资质相关证书复印件。
6、化妆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等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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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场地、设施设备和环境条件。
2、企业应拥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3、企业还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工商局注册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技术咨询的服务企业。公司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已覆盖河南各地大中小企业,技术力量强大,多名顾问师、咨询师、验证审核员长年服务于本公司,保证让被咨询企业不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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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简称中文标签审核证书)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管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监(简称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44号公告《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的公告》《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检验规程(施行)简称规程》等法规条文的阐述进口商及代理人在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后在进行产品贸易时向我国的国家质检总局或产品进入口岸的检验检疫部门申请《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的申请,通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质量合格符合条件的检验检疫部门颁发《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不符合的将限期修改,进口商或代理人在取得《中文标签审核证书》后并在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备案编号并录入标签备案管理网络系统,然后持有人核发领取备案编号、产品名称与密码,以再次进口检验时标签持有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标签备案号通过网络核对,以免再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