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GB50687-2011
5.3 物流与物料净化
5.3.1 进入洁净用房的物流应与分门而入,应使用不同的通道,做到单向输送,不得交叉。
5.3.2 物流程序应包括:外包清洁、拆包、传递或传输。
5.3.3 进入洁净区的各种物料、原辅料、设备、工具和包装材料等,均应在拆包间内清理、吹净、拆包。拆包间应跨洁净区与非洁净区设置。
5.3.4 不能拆除外包装的应在拆包间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或消毒。
5.3.5 在不同等级的洁净用房之间进行物料的传递,应采用传递窗或落地式传递窗。
5.3.6 当采用传送带连续传送物料、物件时,除非具有连续消毒条件,传送带不应穿越非洁净区,应在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设置缓冲设施,并在两区之间分段传送。
5.3.7 当用电梯传送物料、物件时,电梯宜设在非洁净区,输送人员、物料的电梯应分开设置。当必须将电梯设在洁净区时,电梯前应设缓冲室。
5.3.8 当生产流水作业需要在洁净用房墙上开洞时,宜在洞口保持从洁净用房等级高的一侧经孔洞压向洁净用房低的一侧的定向气流,洞口气流平均风速应≥0.2m/s。
5.4 人员净化
5.4.1 人员通过用房宜包括雨具存放、换鞋、存外衣、卫生间、盥洗室、淋浴室、换洁净或无菌工作服、换无菌鞋和空气吹淋室等部分。
碳酸饮料(汽水)类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碳酸饮料(汽水)类产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饮料,包括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等具体品种,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化碳气的饮料。
二、生产场所
应符合卫生规范的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生产车间内,设备之间、设备与墙壁之间应有适当的通道或工作空间,该空间的大小是以生产经营人员完成生产作业(包括清洗消毒),且不致因衣服或身体的接触而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或内包装材料为原则,一般其宽度不少于100厘米。
1.对于生产碳酸饮料类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水处理车间、配料车间、冷却充气、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配料车间、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各生产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杀菌工序、配料工序、预包装清洗消毒等)、清洁作业区(灌装工序等)。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车间必须安装有效的通风设备,固体饮料SC车间装修公司哪家好,其空气流向应从清洁区域流向非清洁区域,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应大于3次/小时。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清洁区根据不同种类的饮料特点和工艺要求分别制定不同的空气洁净度要求,清洁作业区必需安装粗效和中效空气净化设备,保证空气循环次数10次/小时以上,洁净厂房温度应控制在15℃-27℃之间。洁净厂房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QS审查通则2010版
二、生产场所核查
2.1 厂区要求
2.1.1.申请人厂区周围应无有害气体、、粉尘、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2.1.2.厂区应当清洁、平整、无积水;厂区的道路应用水泥、沥青或砖石等硬质材料铺成。
2.1.3.生活区、生产区应当相互隔离;生产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坑式厕所应距生产区25米以外。
2.1,。4.厂区内垃圾应密闭式存放,并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也应为密闭式,厂区内不得散发出异味, 不得有各种杂物堆放。
2.2 车间要求
2.2.1.生产车间或生产场地应当清洁卫生;应有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和洗手、更衣等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或产生的各种有害物质应当合理置放与处置。
2.2.2.生产车间的高度应符合有关要求;车间地面应用无毒、防滑的硬质材料铺设,无裂缝,排水状况良好;墙壁一般应当使用浅色无毒材料覆涂;房顶应无灰尘;位于洗手、更衣设施外的厠所应为水冲式。
2.2.3.生产车间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应满足不同食品的生产加工要求。
2.2.4.生产工艺布局应当合理,各工序应减少迂回往返,避免交叉污染。
2.2.5.生产车间内光线充足,照度应满足生产加工要求。工作台、敞开式生产线及食品与原料上方的照明设备应有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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