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律师认为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结合公司股东的偏好,可以选择不同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激励方式。股权激励咨询机构认为在企业创始之初,企业规模小,人数较少的情况下,可采取首要种期权激励方案方式。随着企业发展规模的增大,通常会搭建员工持股方案持股平台,通过员工入股方案间接授予激励对象股权的方式开展股权激励。当然,有的企业所属行业属于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的行业,或者在资本市场影响力较大,搭建持股平台需要履行一系列审批手续,或者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公司股东不愿意稀释股权,就可以采用给予激励对象的股权增值收益的方式,开展股权激励。
因此,股权激励律师认为采用何种方式的股权激励及股权激励设计方案,要结合企业的发展阶段、发展规模,以及股东的偏好,来进行股权激励咨询确定,甚至在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激励方式,而非一味的采用某种方式进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如何设计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持股平台的持股方案?股权激励律师认为很多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一般都通过设计一个“持股平台”来实现相关业务骨干的间接持股,以避免企业上市后骨干出售股权获得收益的局面。但是,这种方案不能让骨干的股权直接体现在上市公司层面,限制了他们的财富能力,也就削弱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制的持股平台也增加了税负。从这个角度讲,“有限合伙制”可能是一种比较好的持股平台。
博思诚咨询公司认为首先股权激励是老板的行为(或者说企业的行为),股权和股份是老板拿出来的,如何制定员工入股分红方案,老板愿不愿意很重要;其次,拿出的是股权和股份,股权和股份是什么?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股权对应的是企业的所有权、收益权及分红权、控制权,所以激励时你可以考虑将三种权利全部用来激励,也可以只拿出收益权(这不就是实股模式和虚拟股模式吗?);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做股权激励的目的是“激励”,激励包括吸引人才、留住人,让他和老板一样努力奋斗打拼,为企业创造效益和价值。
股权激励落地顾问公司认为小型企业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非常重要,骨干直接持有股权,对完善法人治理本身就是促进作用,再通过复杂的“持股平台”并不合适。上市后要避免骨干出售股权获得收益,有更加完善的股权期权的激励方式。目前,上市公司高管一过锁定期就用各种办法获得收益,很多是由于资本市场“估值错位”造成的,而非所谓高管直接持股。另一方面,企业上市后企业家如果不能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制度优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吸引更多的人才,那么即便使用复杂的持股平台也不能避免人才流失的局面。
博思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1对1咨询机构公司认为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出资方式分为:市场价购买、优惠价购买、公司购买、赠予。市场价购买即参照同期其他外部投资者进入价格;优惠价购买即在市场价的基础上打折扣,折扣力度不同公司有差异,一般发展期望越好的公司折扣力度越低;公司购买是指激励对象出资一部分,公司一部分,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激励对象用奖金或所持股权的分红偿还;赠予既公司原股东无偿赠予给激励对象。公司会根据盈利、负债和现金流状况选择合理的出资方式,比如盈利能力较差的企业会避免将分红和回购差价(造成现金支出)作为主要回报方式。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登记方式分为:当期登记股权、期权、分红权(虚拟股,干股)。当期登记股权即员工获得股权激励后,到主管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期权是指激励对象在未来某一时间段可以以预先约定好的价格购买公司股权;分红权是指激励对象不享有股权的所有权,但享有分红权。不同行业特征(高科技行业或传统行业)、企业规模、成长性预期和企业股权集中度的企业,会选择不同兑现方式。
大连如何制定员工入股分红方案-股权分配方案设计落地(图)由深圳市博思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深圳市博思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从事“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方案1对1咨询,咨询团队进驻企业落地”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崔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