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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

A2.15  涂敷质量(B 类)

审查检验记录,并且按照以下规定检查产品实物的涂敷质量是否符合产品标准 要求:

(1)实施逐批监检的,每批产品至少抽查 1 根(台)进行涂敷质量检查;

(2)实施逐台监检的,逐台进行涂敷质量检查。

A2.16  产品出厂检验

A2.16.1    产品标志(B 类) 按照以下规定检查产品实物标志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标准的规定: (1)实施逐批监检的,每批产品至少抽查 1 根(台)进行标志检查; (2)实施逐台监检的,逐台进行标志检查。

A2.16.2    出厂文件(C 类) 审查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安装)说明书等出厂文件,检查其内容是否齐全、正确,日照金属阀门制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规定,交货状态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标准、合同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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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对施工现场的焊接环境应当进行严格管制。焊接的环境温度应当保证焊件焊接所需的足够温度和焊工技能操作不受影响。焊件表面潮湿,金属阀门制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办理程序,或者在下雨、下雪、刮风期间,焊工及其焊件无保护措施时,不得进行焊接。

第六十六条 管道焊接接头的位置,坡口的加工、清理与检验,焊件组对,焊前预热等,应当符合 GB/T20801 的规定。管道焊接接头的位置应当便于焊接和热处理, 并且尽量避开应力集中区。焊口组对时,除设计文件规定的管道预拉伸或者预压缩焊口外,不得强行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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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2.9  元件组合装置(注E-4)

本专项条件适用于元件组合装置中的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阻火器、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注E-5)。

注E-4:元件组合装置是指由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密封元件等压力管道元件组合在一起具备某种功能的装置,包括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阻火器、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

注E-5:工厂化预制管段是指制造单位在工厂内根据施工设计图将压力管道元件焊接组装后整体出厂的管道元件产品,不包括安装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管道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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