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C2.2.7 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C2),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制造单位应当首先取得无缝气瓶(B1)制造许可证。
C2.2.7.1 人员
(1)配备安全附件、仪表、信息化追溯和装卸附件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该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和安全附件、仪表及装卸附件相关工作的经历;
(2)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安全附件、仪表、信息化追溯和装卸附件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3)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制造单位持证焊工中配备ya弧焊焊工不少于2人;
(4)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组装人员不少于4人。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C3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条件
C3.1 基本条件
(1)配备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的,唐山压力容器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2)具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压力容器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咨询,以及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信息化平台;
(3)建立健全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压力容器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办咨询,并且能够有效实施;
(4)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
(5)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C3.7.2 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
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且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内容);
(2)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3)安全监控和巡视;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包括装卸用管);
(5)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
(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管理(包括装卸用管);
(7)隐患排查治理;
(8)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
(9)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承压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气体危险浓度报警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检修;
(10)计量器具定期检定;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充装资料(包括介质成分检测报告单)管理;
(13)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
(14)用户安全宣传教育与服务;
(15)事故报告和处理;
(16)接受安全监察;
(17)质量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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