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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检测

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检测的目的是了解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辐射强度及防护情况,发现存在的辐射安全隐患,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健康。

检测周期

▲放射诊疗设备新安装、重大维修后机房进行验收检测;

▲正常使用情况下每年一次状态检测。

4、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6号)第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卓然辐射检测-放射防护控制评价流程:

业务委托→拟订检测与评价方案→方案内审→现场检测→编制评价报告→内部评审→评审并修改→提交报告。

5、个人剂量监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通过为放射工作人员提供个人剂量监测,以便了解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当量,为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提供技术依据。

检测标准

GBZ 128-2019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检测周期

至少每季度(3个月)送检一次





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区别是什么?

三是许可分类不同。辐射安全许可将许可的种类分为生产、销售、使用三类,同时在许可种类的基础上再细分许可范围,许可范围分别为Ⅰ类放射源、Ⅱ类放射源、Ⅲ类放射源、Ⅳ类放射源、Ⅴ类放射源、Ⅰ类射线装置、Ⅱ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而放射诊疗许可分为放射、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四类管理。

五是从业人员资格要求不同。放射诊疗许可对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按放射、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四类分别有执业相关要求,同时要取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辐射安全许可对从业人员按照X射线诊断与介入放射学,放射,核医学,核子仪,放射性测井,防护性能检测报告,X射线探伤,γ射线探伤,电子辐照,γ辐照,辐射安全管理,科研、生产及其他共十一类进行分别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相关辐射工作。




【检测意义】:

  了解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辐射强度及防护能力,发现存在隐患,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健康

【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检测评价周期】:

  放射诊疗设备新安装、或维修后的验收检测。以及使用后的每年一次状态检测。

【报告时间】:

  现场检测结束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与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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