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方法
外照射个人剂量的监测方法,通常是选用合适的个人剂量计,佩带在身体有代表性的部位上,如头部、胸部、腹部或手与前臂,用以记录辐射在相应体表的剂量。
监测的频度一般是每年4次,每次3个月,监测必须覆盖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不能有遗漏。个人剂量的监测对象应该是所有从事工作的工作人员。
为了使检测结果可靠,所使用的个人剂量计应该有足够的灵敏度,使个人所受的不同种类、不同能量的辐射的照射剂量都能够记录下来。剂量计应有合适的量程,一般要求测量的累积剂量在0.1毫戈瑞-10戈瑞之间,个人辐射剂量检测,体积小、重量轻、机械性能好,有良好的能量响应,方向依赖性小。目前,为广泛使用的是热释光剂量计。
放射防护预评价评价服务优势
卓然辐射检测是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具备开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放射卫生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的资质认可,可为机构提供放射卫生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服务。
业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令第52号);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6号)。
评价依据:
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2、《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
3、《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8-2019;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181-2006);
5、《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76-2020;
6、《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GBZ179-2006);
7、《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检测规范》(GB17589-2011);
8、《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519-2019)。
为什么要做预评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6号)第十二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放射卫生预评价政策要求
放射卫生预评价主要针对具有放射性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施工前对其辐射防护措施、辐射监测计划、辐射危害、放射防护管理等进行评价,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使辐射防护达到优化,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职业卫生审查提供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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