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些生产条件简陋、生产管理混乱、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不予换发新的生产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适时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换证工作的时限要求,确保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证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没有取得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停止生产。
企业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后,应如何确保持续合规?
企业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后,要从多方面努力确保持续合规。
在生产环节,严格遵循备案配方进行生产,不允许私自变更配方或违规添加成分。定期维护生产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且依据不同类型化妆品标准,维持车间适宜的温湿度、洁净度等环境条件。
原料采购上,始终坚持从正规渠道采购,仔细查验每批原料的合格证明,确保原料质量稳定。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定期对员工开展法规、生产技能培训,保证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持续符合资质要求。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办理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在质量上有保障,欢迎新老客户前来考察,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统一印制,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和换(发)证的实际需要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申请领取。30日,自2017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
为保证核发和换发许可证工作统一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检查要点的要求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方可发放生产许可证。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