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林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咨询-新乡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及相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所生产的化妆品及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依法查阅、有关合同、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依法进行录音、拍照和摄像;

(四)查封、扣押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或者使用的化妆品原料、包装材料、化妆品和其他相关物品,以及用于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场所。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产品认证和QS生产许可证(包括换证)、企业标准备案、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CC认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的咨询服务。有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咨询师和的国家注册审核员以咨询组的方式负责咨询业务的实施,为顾客提供真诚、周到的咨询服务。









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后,企业新增产品线,是否需要重新申请或变更许可证?

若新增产品线与原许可生产范围相似,生产工艺、设备、质量控制体系等无重大变化,一般只需向监管部门申请变更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补充相关资料说明即可。但如果新增产品涉及全新类型,如从护肤拓展到特殊用途化妆品,或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就需要重新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以确保企业符合新的生产规范和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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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化妆品(如护肤、彩妆、洗护)在申请生产许可证时,标准有何差异?

护肤类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重功效成分安全性与稳定性,生产车间对微生物控制要求很高;

彩妆类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重色彩稳定性、重金属含量等,生产设备需准确控制颜料配比。

洗护类产品在保证清洁效果同时,对酸碱度、温和性要求高。

并且,不同类型化妆品在包装材料、标签标识等方面,因适用人群和使用场景不同,也存在对应标准差异,企业需严格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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