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林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后,企业新增产品线,是否需要重新申请或变更许可证?

若新增产品线与原许可生产范围相似,生产工艺、设备、质量控制体系等无重大变化,一般只需向监管部门申请变更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补充相关资料说明即可。但如果新增产品涉及全新类型,如从护肤拓展到特殊用途化妆品,或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就需要重新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以确保企业符合新的生产规范和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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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些生产条件简陋、生产管理混乱、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不予换发新的生产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适时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换证工作的时限要求,确保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证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没有取得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停止生产。



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文件,至少应包括:质量安全责任人、人员管理、供应商遴选、物料管理(含进货查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等)、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含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产品召回制度等)、产品检验及留样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

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有工艺相同但类别不同的产品共线生产行为的,需提供确保产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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