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予以受理。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审批过程中,现场审核主要检查哪些方面?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现场审核主要检查生产环境,如车间洁净度、温湿度控制是否达标;生产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原材料仓库管理是否规范,原料是否有合格证明。还会查看人员资质,包括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同时,审核质量控制体系文件是否完善,生产记录是否完整、真实,确保生产过程合规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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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及相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所生产的化妆品及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依法查阅、有关合同、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依法进行录音、拍照和摄像;
(四)查封、扣押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或者使用的化妆品原料、包装材料、化妆品和其他相关物品,以及用于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场所。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产品认证和QS生产许可证(包括换证)、企业标准备案、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CC认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等的咨询服务。有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咨询师和的国家注册审核员以咨询组的方式负责咨询业务的实施,为顾客提供真诚、周到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