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郑州林奥

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毁损、无法辨认的,应当向原许可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媒体或许可机构声明作废满15日后,向原许可提出补发申请。许可应对申请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补发。

申请人向许可申请补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附2);

(二)许可证遗失的,提交企业在媒体或许可机构上刊登的遗失并声明作废的相关证明材料;许可证污损的,提交污损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企业的准入钥匙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是企业合法生产的必备证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是国家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的关键手段,保证产品安全合规。对消费者来说,有许可证的产品更值得信任,能降低使用风险。

对于企业,拥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意味着能在市场合法经营,拓展业务,提升品牌形象。没有它,企业将面临法律制裁和市场禁入。所以,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是企业进入市场的开始的一步,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和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筹备。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争取让客户都能够相信我们,并与我们达成合作,如果您有详细要求,可以随时致电我们,我们会一直等待您的到来。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生产企业是否具有合法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并按许可事项进行生产;

(二)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是否持续符合许可事项的要求;

(三)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风险;

(四)其他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查封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场所。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 崔经理 女士
手机: 18037302557
业务 QQ: 1161751120
公司地址: 郑州市南阳路与宋寨南街交叉口升龙汇金广场10号楼
电话: 0371-56012391
传真: 0371-5601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