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林奥企业】-周口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企业应当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摆放《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本。


委托生产化妆品的,委托方应当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人或者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证书的持有人。

受托方必须具备受托生产产品的相应生产许可项目;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生产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相继为省内外涉及食品及食品相关、(塑料包装、纸制品包装、化妆品、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等)化工、包装、轻工、电子等行业提供了咨询服务,全部获得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率达到100%。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办理:前期准备攻略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办理前,企业要做好充足准备。场地方面,选址应符合环保、卫生要求,内部布局合理划分生产、仓储、检验等功能区,保证生产流程顺畅,避免交叉污染。设备采购要根据生产工艺和产品类型,购置符合标准的设备,如乳化设备、灌装设备等,并定期维护。人员配置同样关键,需有生产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他们要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

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料采购到成品出厂,各环节都有严格标准和规范,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以上内容的了解,我们知道了只要是化妆品的行业都需要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问题都可以找【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统一印制,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和换(发)证的实际需要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申请领取。30日,自2017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

为保证核发和换发许可证工作统一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检查要点的要求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方可发放生产许可证。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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